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流程

一、下载

1、经办人:劳动关系股工作人员

2、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3、责任人:劳动关系股股长

4、工作内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由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人员到劳动用工备案QQ群文件下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审核表》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确保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已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内备案。

5、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关于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赤劳社办字〔2009〕45号);赤峰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赤人社发〔2014〕44号)

二、审核

1、经办人:劳动关系股工作人员

2、工作时限:1-2个工作日

3、责任人:劳动关系股股长

4、工作内容:对申请人填写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审核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进行审核,包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审核表》用人单位名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解除或终止合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合同类型、到本单位时间、岗位工作、首次参保时间、解除终止合同日期及原因的正确填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解除终止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岗位、学历、劳动合同起止时间、本单位工作年限、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劳动者意见、用人单位签章等内容应与劳动者本人信息对应一致,其中劳动者本人意见处应由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写明联系电话,方便审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违背个人意愿。

5、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关于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赤劳社办字〔2009〕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49条。

三、备案

1、经办人:劳动关系股工作人员

2、工作时限:1-2个工作日

3、责任人:劳动关系股股长

4、工作内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审核表》一式三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各留一份存档,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5、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关于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赤劳社办字〔2009〕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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