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落实”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

为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我县严格做到“四个落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领导负责制。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安办主任为第二责任人,各班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幼儿园加强对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保管、加工供应等环节的管理,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是落实陪餐、巡餐制。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每餐由园长、副园长和两名教师轮流陪餐,及时发现供餐过程中的不足并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做好陪(巡)餐记录。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随时做好排查自究,并接受各级有关部门以及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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