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县直有关单位:

   《宁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3月10

 

 

 

 

 

 

 

 

宁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用脱贫攻坚统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政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形成县级主导、部门主为、上下联动、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大力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瞄准脱贫攻坚目标,集中投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保障我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二、实施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破除脱贫攻坚资金瓶颈。围绕我县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兼收并蓄,源头整合。按着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梳理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各类资金,属整合范围内的全部纳入县级整合盘子。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在按部门做出预算后,按脱贫攻坚需要,按一定比例纳入县级整合盘子。努力做到应整尽整,提升涉农项目资金的整体规模与实力。

(二)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现代农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为重点,围绕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实行集中投入,发挥涉农专项资金的规模效应,推进主导产业提档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县脱贫摘帽步伐。

(三)规划引领,靶向精准。以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为纲,修订完善各相关行业和部门规划,使之紧密衔接、互相契合,形成目标明确、项目科学、措施有力的规划体系,统筹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和产业发展。根据我县实际,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瞄准重点贫困村(以下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称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称贫困人口),结合脱贫任务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做到有的放矢、效果显著。

(四)创新机制,提高效益。通过建立政府融资担保基金、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基金、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基金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等多种模式,撬动金融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聚集各方资源和力量。研究制定各类资金支持扶贫开发的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改善农村基础条件、保障贫困户生产生活、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形成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紧密链接机制。出台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保证整合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共同发力,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获得上级的理解与支持,促进资金整合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科学设计项目实施规范,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实现多方共赢。各镇乡街根据本地实际,详细了解并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精准设计项目进而纳入项目库,根据县级批复周密组织实施,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期高效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四、整合范围

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以及赤峰市安排的列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和县财政安排的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自治区、市、县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计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有效使用。

整合的资金共38072.49万元,分别是:

[l1]   一)扶贫办(9549万元):“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4900万元,自治区金融扶贫担保金1000万元,2016年贷款贴息结余资金224万元,市配套项目资金20万元,雨露计划资金165万元,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2014年以前项目结余资金24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

(二)农牧业局(1460万元):旱作农业推广资金300万元,市级设施农业补助资金360万元,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200万元,农技推广与服务资金300万元;

(三)林业局(687.49万元):经济林工程资金293.49万元,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资金194万元,林业补助资金200万元;

(四)水利局(2856.99万元):节水增粮资金436.99万元,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资金300万元,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资金92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200万元;

(五)财政局(19450.9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3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710.9万元,科技推广项目资金8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49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000万元,自治区级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1860万元;

(六)发改局(171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24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470万元;

(七)国土局(408.11万元):土地整治项目资金408.11万元;

(八)交通局(826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826万元;

(九)住建局(67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675万元;

(十)民宗局(2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万元;

(十一)旅游局(2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00万元。

五、资金投向

2017年整合资金额度38072.49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968525182人加快脱贫致富进程。统筹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一)发展产业计划投资25082.29万元。重点支持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养殖业、林果业和特色产业。

1.种植业投入资金1026.3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局。

实施地点:天义镇等14个镇乡。

建设内容:发展设施农业50000亩,其中贫困户发展日光温室850亩,冷棚1150亩,食用菌100万单位(折合日光温室200亩)。

建设期限:20175月至20186月。

该项目预计使8472586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2.养殖业投入资金6578.8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局。

实施地点:天义镇等16个镇乡街。

建设内容:发展基础母牛7600头、基础母驴1000头、能繁母猪500头、肉牛1000头、肉驴1000、肉羊5000只、生猪10000头、肉鸡2000只、蛋鸡20000只。

建设期限:20174月至201712月。

该项目预计使520516208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3.林果业投入资金593.49万元。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实施地点:小城子镇等8个镇乡街。

建设内容:贫困户栽植果树经济林3000亩,打配机电井,架设低压线路,铺设管道。

项目建设期限:20173月至20186月。

该项目预计使620180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4.旅游业投入资金400万元。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实施地点:大城子镇朝阳湾等10个贫困村。

建设内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农家乐、观光园、游乐园、垂钓园、民宿等。

建设期限:20173月至201712月。

该项目预计使260810人贫困户直接受益。

5.产业配套设施建设14813.7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民宗局、扶贫办。

实施地点:全县 307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

建设内容:为全县50000亩设施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等,为养殖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棚圈等。

建设期限:20173月至201712月。

该项目预计使770021000人贫困户直接受益。

6.金融扶贫1670万元。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地点:全县各镇乡街。

建设内容:采取金融扶贫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方式向贫困户和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提供贴息贷款或贷款贴息。其中贫困户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向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贴息贷款每20万元要保证带动1名贫困人口实现增收脱贫。

建设期限:20173月至201712月。

该项目预计使33401002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0131.2万元。

1.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入4100万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

实施地点:甸子镇等11个镇乡。

建设内容:搬迁建档立卡4901550口人,同步搬迁262760口人。安置住房51750平方米(其中同步搬迁13000平方米),配套设施49公里,其他附属设施155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5200平方米;土地整治0.0876万亩;迁出区生态修复0.23万亩。

实施期限:20173月至201712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490155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2.危房改造资金1210.2万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扶贫办。

实施地点:全县各镇乡街。

建设内容:改造、维修、加固贫困户危房535户。

实施期限:20173月至201712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5351402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3.革命老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200万元。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地点:15个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村。

建设内容:老区贫困村公路、人畜饮水、土地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期限:20173月至201712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1200312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4.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小流域清洁治理工程2720万元。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扶贫办。

实施地点:忙农镇、天义镇、大明镇、存金沟乡等镇乡和小城子镇八素台河流域。

建设内容:水平梯田建设、水肥一体化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八苏台沟流域清洁治理。

实施期限:20173月至201712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1000260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5.农村公路建设826万元。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实施地点:三座店镇、大双庙镇、忙农镇、必斯营子镇、大明镇等沿线贫困村。

建设内容:建设三座店龙潭-大双庙、大忙-东沟丘、谢杖子-西三家、大榆-南台子4条农村公路,改造大明城后西危桥1座。

实施期限:20173月至201712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 500130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6.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75万元。

牵头单位:县民宗局。

实施地点:忙农镇。

建设内容:忙农镇三家村17组、三家村16组、小忙村文化活动广场各1处。

实施期限:20173月至201710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12032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三)其他2859万元。

1.选聘生态护林员资金194万元。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扶贫办。

实施地点:全县16个镇乡街。

建设内容:为在全县贫困户中已选聘的194名护林员发放补助194万元。

实施期限:20174月至201712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194682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2.雨露计划165万元。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地点:全县16个镇乡街。

实施内容:对201420152016年秋季入学和2017年春季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进行补贴。

实施期限:20177月底。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1100名贫困学生受益。

3.新型经营主体带动2000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财政局、扶贫办。

实施地点:全县8个镇乡街。

建设内容:集中投入信誉度高、有前景、社会责任感强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或果蔬贮运、加工、种植、养殖大户。每10万元安置1名贫困人口就业,年务工收入1万元以上,签订用工协议4年以上。

实施期限:20174月至201712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20059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4.贫困村公益事业建设500万元。

牵头部门:扶贫办、财政局。

实施地点:10个贫困村。

建设内容:贫困村水泥路、人畜饮水工程。

建设期限:20175-201710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宁城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议事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资金整合专项工作组、项目审批专项工作组、效能考评专项工作组等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分工协作。

(二)科学有序推进。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编制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并据此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优先实施脱贫攻坚规划。领导小组依据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相关规划,制定整合资金年度实施方案,搭建资金整合平台,确定年度实施重点,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三)做大整合资金池。要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上级下达给我县的资金,按着上级要求,能够整合的一律纳入整合资金池,统一安排使用

(四)建好整合项目库。县直部门结合脱贫攻坚要求和本部门业务实际,科学设立项目装入整合项目库。各镇乡街根据贫困户意见和贫困村实际,全面掌握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其他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状况,明确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需求量和覆盖的贫困人口数量,县扶贫办和业务主管部门把关论证后,由项目审批专项工作组汇总进入整合项目库。整合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各镇乡街根据上级政策以及扶贫工作实际,随时补充或调出项目,确保项目库符合实际和整合政策,有利实施。

(五)把好资金使用关。项目审批专项工作组要认真梳理项目库内的项目,积极推广先建后补、自建直补、边建边补、“菜单式”扶贫等群众首创的直接到户扶贫模式,对脱贫成效好、农民增收快和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项目优先安排实施。做好整合前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政策衔接工作,县直部门要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确定项目补助形式和补助标准,扶贫办根据脱贫工作任务,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扶贫办负责做好项目脱贫成效监测,财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安全高效,项目审批专项组负责项目验收。

(六)加强效能考评。将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列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主动抓、全力推进。效能考评专项工作组要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整合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脱贫成效开展绩效评价,及时通报绩效评价结果,对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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